祛痘只要15元 女大學生心動體驗 稀里糊涂竟“被貸款”6000元
去年年底,21歲的大學生小安偶然看到了一則痘博士祛痘活動的廣告,說位于南昌市象山南路的門店有15元的祛痘三步曲體驗活動,看到如此誘人的價格,小安非常心動,立刻前去門店體驗。
一開始是說花15塊錢體驗活動,體驗完之后,工作人員告訴小安第二天還要去修復一下。結果第二天小安就被告知套餐已經升級到了一年的套餐,總共需要6120元。小安說,自己完全就是莫名其妙就被辦理了這么一個套餐,并且貸款了6000元。
小安說,當時來到痘博士門店之后,自己便被帶到主任辦公室,當時這位主任拿著手機給小安拍了照,并讓她交出手機和身份證說要登記,之后她便被帶去治療室進行體驗。她表示,當時她以為主任拍照是要拍下自己治療前臉上痘痘的情況,沒曾想,門店的工作人員竟然用她的照片、身份證和手機進行操作,私自辦下了這一筆貸款。
小安說,自己回憶起來,這筆6000元的貸款是在自己不知情且不自愿的情況下“被貸款”的,痘博士的工作人員連蒙帶騙讓她稀里糊涂簽了一份祛痘服務協議,背上了一筆貸款。對于貸款她基本沒有概念,但是當她接到這個叫做美好有期的貸款平臺發出的催繳通知時,才意識到自己稀里糊涂干了件傻事。
小安說,意識到自己遭遇到了陷阱,她便向這家祛痘美容機構表示要求取消項目并且取消貸款,但是一直溝通無果,甚至遭到他們的威脅和恐嚇。每個月500多塊錢的還款額,讓還沒有任何收入的小安感到非常苦惱。那么這家痘博士祛痘機構是否已經構成了欺詐呢?
肖杰律師表示,這已經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規定,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,不能欺騙和誤導消費者。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,而痘博士根本沒有給消費者選擇的權利。對于小安遭遇的這起消費陷阱,三位律師一致認為痘博士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,作為消費者,小安可以向當地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提出維權訴求,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。而針對小安今后的維權,律師們也都給出了建議。
張祥勇律師建議,可以先進行協商或者向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投訴,投訴不成的話直接起訴。如果繼續接到威脅電話就取證,然后選擇報警來保護自己。愛美之心人皆有之,很多美容機構利用女孩子們這樣的心理想法設法推銷各種美容產品,并且將網絡貸款捆綁推銷。而很多年輕女孩社會經驗不足,往往會落入商家的套路。年輕女孩一定要多留個心眼,不要被低額的價格誘惑造成更大的損失。
時間:2020-03-16 作者:大學生熱點網 來源:大學生熱點網 關注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