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為深入貫徹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生豬穩產保供工作部署,傳達貫徹農業農村部、財政部、銀保監會聯合下發的《關于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進生豬穩產保供的通知》,青海省農業農村廳、省財政廳、中國銀行保險監管委員會青海管理局三部門聯合下發通知,加強指導服務和政策宣傳,組織動員養殖場(戶)增養能繁母豬、補欄仔豬,協助種豬場引進培育優質種豬,并通過臨時貸款貼息補助等政策,加快恢復生豬生產,促進穩產保供。
據悉,能夠享受臨時貸款貼息補助政策的對象,是2020年1月1日—2020年12月31日期間通過金融機構獲得銀行貸款的種豬場(含地方豬保種場)及年出欄500頭以上的規模豬場。同時,2020年內獲貸生豬養殖場在貸款期間先期自行繳息,2021年按照固定資產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均以當期LPR(貸款基礎利率)2%的比例予以貼息補助;對貼息期內到期的貸款按照實際付息時間計算,對貼息期內尚未到期的貸款按照貼息截止時間計算;享受農擔公司貸款貼息的不再重復享受銀行貸款貼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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